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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评定通知 | 来源:转载 点击数:5844次 更新时间:2014/6/12 8:04:05 |
关于领取专业技术职务初定评审表的通知
各中小学、市直机构:
为做好我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初定工作,请各校安排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教育局职改办(教育局大院3号楼三楼)领取相关表格,并由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填写好后交回局职改办。
初定对象:(须取得新教师培训结业证书)
1.中专毕业在幼儿园任教满一年初定幼教二级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满三年初定中学二级职务,在小学任教满一年初定小学一级职务;
3.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在幼儿园任教满一年初定幼教一级职务,4.大学本科毕业在中学任教满一年初定中学二级职务;
5.硕士毕业,任教满一年,凭本科毕业证书初定中二、小一或
幼一;任教满三年,凭硕士毕业证书可初定中级职务(小高、中一或幼高)。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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