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初中小学须提供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紧急通知
各初中、小学,有关家长:
根据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卫发〔2014〕12号)文件规定,流动人口在办理子女入学手续时,须提供经现居住地查验过的婚育证明。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初中、小学接通知后,立即将本通知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予以告示。
二、各初中、小学在实施非学区生招生时,须查收流动人口经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查验过的婚育证明。
三、请各有关家长根据通知要求抓紧做好婚育证明的准备工作,以免耽误报名。
四、请各有关家长仔细阅读《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登记查验工作的通知》(义计生〔2014〕13号)(见附件),如有疑问请咨询市计生委流管站:85269677、85530598。
附件: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登记查验工作的通知
义乌市教育局
2014年5月22日
附件:
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登记查验工作的通知
义计生〔2014〕13号
各镇街、工业园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教育厅、公安厅、人力社保厅、住建厅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卫发〔2014〕12号)和《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登记查验工作的通知》(浙卫办发〔2014〕12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加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登记查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管理服务对象
1.18~49周岁义乌本地户籍外出育龄妇女(含离异、丧偶等育龄人员);
2.18~49岁外来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含离异、丧偶等育龄人员)。
二、登记、查验所需资料
1.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所需资料
⑴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⑵户口本;
⑶属已婚的,还应提供结婚证。
2.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所需材料
⑴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⑵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⑶户籍地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⑷属已婚的,还应当出示结婚证。
三、登记、查验流程
1.本地户籍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18~49周岁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地前,应到户籍所在地镇街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户籍所在地镇街计生办负责为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做好外出登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应当载明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省份证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
2.外来流动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
⑴18~49周岁育龄妇女应当自到现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到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⑵各镇街计生办负责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通过电话、邮件、全员综合信息平台等方式,与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取得联系,对当事人提供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实与查验,查验情况属实的应当场给予办理;如真实信息无法当场核实到的,应当告知当事人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发现以下八类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查验盖章并当事人书面告知理由:
①婚育证明已超出有效使用期限;
②身份证号码不明确;
③婚姻及配偶信息不明确;
④生育信息不明确;
⑤避孕节育措施信息不明确;
⑥有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未征收或未征收到位;
⑦婚育证明无证号或证号不清;
⑧婚育证明无****机构印章或经办人签字。
⑶各镇街计生办自查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员综合信息平台向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查验信息。
⑷各镇街计生办应督促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18~49周岁育龄妇女补办婚育证明,并发放《催办或限期交验<流动人员婚育证明>通知书》,补办期限为3个月,逾期仍不补办或拒不提交婚育证明的,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进行处理。补办方式,可由本人或委托家人、亲友在其户籍地补办。
义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22日
附:义乌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点
镇 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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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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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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稠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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稠城街道下车门社区 丹溪路88号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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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1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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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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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街道社管办725办公室 江东中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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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13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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稠江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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稠江365便民中心计生服务窗口 戚继光路5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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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909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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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苑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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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苑366便民计生服务窗口 丹溪北路6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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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1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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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宅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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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宅街道流管所计生服务窗口 城北路L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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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907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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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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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街道流管所计生服务窗口 伏龙山路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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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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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三里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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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三里街道流管所计生服务窗口 廿三里老街2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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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1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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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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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堂镇365行政审批中心计生服务窗口 培德路55号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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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988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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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岸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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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岸镇365便民中心计生服务窗口 报国东路16号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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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77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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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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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亭流动人口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窗口 义亭镇前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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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98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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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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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溪镇人民政府1楼计生办公室 兴华路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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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868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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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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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溪镇流管所计生服务窗口 民丰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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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12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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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陈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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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陈镇大陈工作片计生办公室 镇中南路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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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98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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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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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计生办公室 苏福路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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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1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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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计生委流管站康园路30号(0579)85269677 , 8553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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