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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说明 | 来源:本站 点击数:12797次 更新时间:2014/2/24 9:05:34 |
浙江省教育厅已经将全省教师的账号分配,账号的命名规则为“姓全拼+名字首字母”,如果遇到重复,则后面加数字以区别。
教师账号的初始密码为该教师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如果身份证号码最为一位为X,请注意大小写),建议教师登录后立即更改密码,如果密码遗忘,请学校管理员对其密码进行重置。
补充说明:
一、教师培训总体要求
1.时间5年
2.总学时不少于360学时。
3.每年最多144学时。
4.每年不少于48学时。
5.校本研修每年不多于24学时。
6.一次不少于90学时的集中培训。
二、教师全员培训学时分解框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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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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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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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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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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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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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24学时
五年12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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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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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具体实施;教育局、进修学校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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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研组主题研修活动及学校研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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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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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2学时
五年6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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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题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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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科教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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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期一次的研训一体学科研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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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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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8学时
五年9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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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选择(含学历进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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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自主选择,学校统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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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培训中心提供的所有项目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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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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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90学时(一次性集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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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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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自主选择、学校统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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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培训中心提供的所有项目培训,如宁波大学、宁波教育学院的项目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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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说明:
1.参加培训的人员为所有在职在编的教师。
2.义务段教师必选项目:“校本研修考核管理”和“学科专题研修”。
3.新教师培训在试用期内参加不少于180学时的培训,不列入教师周期内专业发展培训时数。
4.上半年实施培训的项目将于2月份由省培训中心统一上网后供教师们选择。
5.特别强调:坚持学科本位原则。
6.凡是核发学分的都必须通过省中心网络平台选报项目。
7.不是所有的教研活动都是师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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